一、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是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的面向全国开展的旨在弘扬我国优秀民族文化,促进我国社会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激发青少年艺术学习的热情,提高综合素质的社会工作。 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在浙江省内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工作,目前可开展二胡、琵琶、美术(绘画、书法)等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三、省内各地、市、县凡符合原文化部〔2004〕3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单位,经申请与学院签订协议,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备案,即可作为学院在该地区的考级承办单位(或考点),代表学院在该地区组织相关专业的考级宣传报名等前期工作,并按双方确定的时间配合学院实施考级工作。 四、报名(联系)时间 简章发布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周一至周五9:00—16:00,也可提前来电商议时间。各承办单位(或考点)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报名工作,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进行考级监督工作。 五、报名地点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1号);各地、市、县可在各承办单位(或考点)报名。 六、报名手续 (一)填写报名表(准考证),字迹清楚、端正。上交填好的报名表,并粘贴上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二)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 交费标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精神的规定,2023年考级收费标准如下: 1.音乐类(二胡、琵琶)
2.美术艺术类(美术各门类、书法)
(三)报名可以来人面报,也可以函报,函报者请先电话联系落实。已设承办单位(或考点)的市、县(市、区),可以直接在当地报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级点必须提前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考级办公室确定开考时间,便于考官的委派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影响开考)。 七、考级内容及要求 (一)为确保考级质量和实际效果,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填报所考艺术专业的相应等级。 (二)音乐专业(二胡、琵琶)每级均考两首乐曲,其中规定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凡古曲或民间传统乐曲版本不限)。美术参照考级标准填报和实施考试。 (三)自带乐器。考生参加考试时,均不得用伴奏。美术考生自带画具。 八、考评 每个考场均安排持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核发的“考官证”的考评专家执考。考官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评出成绩。凡获得合格以上成绩者,均予以通过,并发给相应级别的证书。凡被评为不合格者,即视为未通过,不发证书。 九、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安排,在报名时通知或另行通知。 十、考级证书在每次考试一个月后公布并发证。 十一、注意事项 (一)请根据考生的实际程度,报考相应的等级,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二)填写报名表,注意字迹端正清楚,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由本人负责。 (三)考级证书一律于考试结果公布后由各承办单位统一领取分发;杭州市报名的可由考生单独前来领取。 (四)对艺术教学有较大贡献,其学生考级成绩突出的老师,可评选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地址: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考级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1号) 联系电话:0571—87150147 邮 编:310000
出处:继续教育学院 排版:余喆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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